根據(jù)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F(xiàn)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員性質(zhì)
此次招聘人員采取第三方勞務派遣用工方式,聘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安排至公安機關相關部門工作。本公告所稱警務輔助人員,是指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zhuǎn)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
二、招聘計劃
巡特警大隊警務輔助人員40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志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保守工作秘密,服從組織安排,無不良嗜好和違法記錄。
(二)崗位條件
男性,18-35周歲,高中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退伍戰(zhàn)士、特殊人才、有駕駛經(jīng)驗者優(yōu)先。
(三)身體條件
應聘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和特殊標準執(zhí)行,同時,還應符合下列標準:
01、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無脊柱側彎、胸廓畸形、駝背等;
02、無精神病史,無傳染性或者難以治愈的皮膚?。ㄈ绨遵帮L、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03、五官、體型端正,面容或者身體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口眼歪斜、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tài)異常等),面頸部無瘢痕,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瘢痏,其他部位無影響功能的身體瘢痕(如創(chuàng)傷、燙傷、疤痕、胎記等);
04、無紋身,無重度腋臭,無肢體功能障礙;
05、無影響語言正常表達的口吃;
06、無精神病史,無傳染性或者難以治愈的皮膚?。ㄈ绨遵帮L、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曾因違法違紀被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11、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和資格審核
(一)報名途徑:
本次招錄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
2021年6月23日-2021年6月30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地點:
鹽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科(亭湖區(qū)長亭路1號)。
3、報名聯(lián)系人:
蔣先生 18205101805。
(二)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
2、身份證、戶口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科及以上學歷需提供學信網(wǎng)學歷驗證報告學歷驗證材料,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進行網(wǎng)上學歷驗證,點擊“本人查詢”模塊后注冊并查詢,將查詢結果頁面打印后交驗);
3、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表彰獎勵證明、退役證、駕駛證、其他技能特長證明等)。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在報名截止時間內(nèi),材料不全者,取消應聘資格。未通過資格審查者,應聘材料不予退回,考試不再通知。
五、錄用程序
1、政治審查
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關要求進行。
2、筆試
資格審核合格者,方可參加筆試。主要考察應聘者從事輔警所具備的基本素質(zhì)。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閱卷的方式進行。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為達標性測試,具體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語言表達、溝通交流、應變能力、分析能力等綜合素質(zhì)。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體檢
對通過政治審查、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的應聘人員,根據(jù)測試成績由高到低,按錄用人數(shù)1:1.2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按照規(guī)定依次遞補。體檢在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6、錄用
根據(jù)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辦理錄用手續(xù)。錄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繳納五險一金(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和住房公積金),薪資待遇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注意事項
1、報考者應保持通信暢通,以便接收通知,無法聯(lián)系或不按要求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
2、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交的個人材料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有弄虛作假或欺騙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已經(jīng)聘用的,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鹽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