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進一步優(yōu)化師資隊伍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等文件規(guī)定,結合濱??h教師隊伍實際,決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經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名額343名,具體崗位及計劃見《濱??h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者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持有《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報考職教專業(yè)課教師者,可不受教師資格限制,但被聘用后三年內須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解聘。
6.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7.具體報考職位的要求和資格條件見《濱??h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附件2)。
8.濱??h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
1.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3月5日~3月9日。
現場報名地點:濱海縣教育局(一樓西會議室)。
每個考生選擇縣城中學、農村中學和縣城小學3個職位類別中1個職位報名,報名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報名表1份(附1吋彩照2張);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者須提供認定機構或所在高校出具的證明(證明中應注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以及本人身份證號碼)或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對教師資格證書不作要求的不需提交;
(4)往屆畢業(yè)生提交學歷和學位證書,2018屆畢業(yè)生提交《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
上述報名表、相關證明及證書復印材料一律用A4紙(居民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學歷證書等原件驗核后現場退還)。
無法到現場報名者可將上述報名材料在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至濱??h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江蘇省濱??h城中市北路199號),收件人:周立新,郵政編碼224500,聯系電話:0515-84222407。相關證書可先行提供復印件,進入面試后提供原件進行復審。
所有報名者繳納筆試費100元,郵寄材料報名者在領取準考證時補交。
2.資格審核
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濱??h教育局負責報考畢業(yè)生的資格審核工作??h城學校各招聘職位設1:3開考比例,農村學校各招聘職位設1:2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報市人社局核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如不能降低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郵寄材料報名者未接到確認信息的,請在報名截止日期前與濱海縣教育局人事科聯系,核對報名情況。
報名考生于2018年3月15日~16日憑居民身份證到濱??h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3.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筆試內容主要為報考學科專業(yè)知識,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筆試時間為2018年3月17日。考生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根據筆試成績,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各職位招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圍)。達不到上述面試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未現場報名驗核材料的入圍者應按規(guī)定時間要求提交相關證件的原件先行至縣教育局人事科參加復審。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并繳納面試費100元。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
面試主要考核報考者的教育教學水平、語言表達、專業(yè)特長等綜合素質,采用上微型課方式(報考音樂專業(yè)教師者加試專業(yè)技能),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
面試結束后,以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累計總分,按照各職位招聘計劃,在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出現末位總分相同的,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如面試成績又相同,再按學歷層次從高到低確定,仍相同的,加試決出名次,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
4.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分別參照《江蘇省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江蘇省考錄公務員考察要求執(zhí)行。具體時間、要求另行通知。
5.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予以公示。
6.選崗簽約
公示無異議后,根據各職位招聘計劃,組織所有人員按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崗,并辦理簽約手續(xù),由縣教育局與擬聘用人員簽定《就業(yè)協議書》和《畢業(yè)生就業(yè)補充協議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簽約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應聘資格。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個人明確放棄或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等情形的,在筆試和面試均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同分取舍辦法和相關程序同前)。
上述進入面試人員的筆試和面試成績、面試時間地點要求、參加體檢考察人選名單及時間地點要求、擬聘用人員名單、選崗簽約時間地點及要求等均在濱??h政府網(http://www.binhai.gov.cn)適時公布,請注意登錄查詢,不再另行通知。其余參加筆試人員筆試成績請登錄濱??h教師發(fā)展中心網站(http://www.bhjsfz.cn)查分系統(tǒng)查詢。
7.聘用
所有簽約人員的個人檔案須于2018年7月30日前寄送到濱??h教育局檔案室(郵編:224500)。7月30日至8月4日憑報到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到濱??h教育局人事科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對證件不全、手續(xù)不完備、檔案未轉入、提供虛假證件材料或經復審發(fā)現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xù)。
已經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就業(yè)入編的人員須在2018年7月15日前辦理好辭職(辭聘)和檔案關系接轉等手續(xù),并將相關材料轉交濱海縣教育局人事科,否則不予辦理聘用手續(xù)。
被聘用人員均列入濱??h中小學事業(yè)編制,根據國家和濱??h相關政策規(guī)定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障待遇,經費來源為財政全額撥款。
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或崗前培訓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須在濱??h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三年,服務期內不辦理調動手續(xù),簽訂協議后放棄聘用或在服務期內申請辦理辭聘者,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招聘工作監(jiān)督
濱??h紀委第九派駐紀檢組負責對招聘教師工作進行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15~80866009。
五、招聘工作咨詢
濱海縣招聘教師工作咨詢電話為:縣人才中心0515~89196060,縣教育局人事科0515~84222407。
本次招聘相關政策由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濱??h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附件1崗位表、附件2職位表
附件2:濱海縣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濱??h教育局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