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鹽城市公安局城南新區(qū)分局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1、政治處宣傳崗位:1人
2、科技信息化崗位:1人
3、治安大隊行動隊崗位:1人
4、刑警大隊圖偵崗位:2人
5、法制大隊執(zhí)法辦案中心崗位:2人
6、派出所巡邏處警崗位:11人
二、應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男性,22周歲至35周歲,政治堅定,品行端正,紀律觀念強,有較強的責任感,無違法犯罪記錄,無紋身,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崗位要求。
(二)崗位條件
1、政治處宣傳崗位:大專以上學歷,熟練使用office、photoshop等日常辦公軟件,熟練掌握計算機基本操作技能,熟悉新媒體運營維護,有電視媒體、平面媒體或新聞網站采編從業(yè)經驗者優(yōu)先。
2、科技信息化崗位:大專以上學歷,計算機相關專業(yè)、能夠熟悉計算機軟硬件操作,有本科學歷或者安防行業(yè)從業(yè)經歷者優(yōu)先。
3、治安大隊行動隊崗位:高中以上學歷,具備一定的溝通協(xié)調能力,退伍軍人優(yōu)先錄??;
4、刑警大隊圖偵崗位:高中以上學歷,具有較強的電腦操作能力,能夠熟悉電腦程序;
5、法制大隊執(zhí)法辦案中心崗位:高中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6、派出所巡邏處警崗位:高中以上學歷,能夠熟悉電腦操作,具備一定的溝通協(xié)調能力,有調解工作經歷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三)否決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目前正在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6、曾在本市公安機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非因違法違紀等情形被開除或辭退,因個人原因離職的,須滿3年后方可重新應聘;
7、具有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人員性質
招聘人員為聘用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國家公務員身份,不具有獨立執(zhí)法權,日常工作由聘用公安機關指揮和管理。
四、招聘流程
1、經面試、體檢、政審合格,試用期1個月;
2、試用期滿后,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每月基本工資2150元,30元通訊費(繳納五險和住房公積金);
3、每月考核金400元,另根據(jù)工作實績實行一事(案)一獎。
凡有意者,請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明復印件和一寸照片3張等材料至鹽城市公安局城南新區(qū)分局政治處用工辦報名。(地點:高職園區(qū)景觀大道鹽城交通技師學院內城南新區(qū)公安分局221辦公室)
報名時間: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
聯(lián)系人:徐干事
聯(lián)系電話:66661232,15861973113。
附件:城南新區(qū)公安分局輔警用工錄用審批表
鹽城市公安局城南新區(qū)分局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