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進一步優(yōu)化師資隊伍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等文件規(guī)定,結合濱??h教師隊伍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經報市人社局核準同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者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6.持有《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具有研究生學歷者,可不受教師資格限制,但研究生或本科段專業(yè)須符合要求,且被聘用后三年內須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解聘。
7.報考中學教師和縣城小學教師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報考幼兒園和農村小學教師應具有??萍耙陨蠈W歷。
8.濱??h中小學(幼兒園)在編教師和2017年參加濱海縣教師招聘已簽約畢業(yè)生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
1.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6月27日~30日;
報名地點:濱??h教育局人事科(濱??h城人民南路383號);
每個考生只能選擇農村中學、縣城小學、農村小學、縣城幼兒園、農村幼兒園5個崗位類別中1個崗位報名,報名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報名表1份(附1吋彩照2張);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須提交認定機構或所在高校出具的“該生教師資格證書正在辦理中”證明,并注明學段、學科及本人身份證號碼;或提交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回執(zhí));
?。?)往屆畢業(yè)生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17屆畢業(yè)生須提交《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就業(yè)協(xié)議書》或《報到證》原件和復印件。
上述報名表、相關證明及證書復印材料一律用A4紙(居民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就業(yè)協(xié)議書》等原件驗核后現場退還)。
所有報名者繳納筆試費100元。
2.資格審查
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濱??h教育局負責報名資格審核工作??h城學校(幼兒園)各招聘崗位設1:3開考比例,農村學校(幼兒園)各招聘崗位設1:2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招聘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招聘計劃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報名考生于2017年7月5日憑居民身份證到濱??h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3.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筆試內容主要為報考學科專業(yè)知識,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筆試時間為2017年7月6日??忌凑諟士甲C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根據筆試成績,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按縣城學校1:2、農村學校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圍)。達不到上述面試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主要考核報考者的教育教學水平、心理素質、語言表達、儀表舉止、專業(yè)特長等綜合素質,采用說課、答辯(報考學前教育者不答辯,加測專業(yè)技能)方式,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在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時發(fā)布,屆時請登錄濱海教育網(若濱海教育網關停,請登錄濱??h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binhai.gov.cn,下同)查閱有關通知(不再另行通知)。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并繳納面試費100元。
面試結束后,以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累計總分,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在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出現末位總分相同的,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如面試成績又相同,再按學歷層次從高到低確定,仍相同的,加試決出名次,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和面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考察人選名單在濱海教育網公布。
4.體檢、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執(zhí)行,考察標準參照江蘇省考錄公務員考察標準執(zhí)行。
體檢具體時間、要求在公布體檢人選名單時一并發(fā)布。
5.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濱海人社網、濱海教育網進行公示。
6.選崗和簽約
公示無異議后,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組織入圍人員按筆試和面試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選崗,簽訂協(xié)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選崗和簽約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應聘資格。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個人明確放棄或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等情形的,在筆試和面試均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同分取舍辦法和相關程序同前)。選崗結束后不再遞補。
7.聘用
所有簽約人員的個人檔案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寄送到濱海縣教育局檔案室(已經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就業(yè)入編的人員須辦理好辭職解聘手續(xù)并轉交相關材料)。8月1日至8月5日憑報到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到濱??h教育局人事科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對證件不全、手續(xù)不完備、檔案未轉入、提供虛假證件材料或經復審發(fā)現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xù)。
被聘用人員均列入濱海縣中小學(幼兒園)事業(yè)編制,根據相關政策規(guī)定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障待遇,經費來源為財政全額撥款。
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應屆畢業(yè)生延長至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或崗前培訓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須在濱??h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三年,服務期內不辦理調動手續(xù),簽訂協(xié)議后放棄聘用或在服務期內申請辦理辭職者,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招聘工作監(jiān)督
濱海縣人社局、教育局紀委負責對招聘教師工作進行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縣人社局0515-89196016,縣教育局0515-84224990。
五、招聘工作咨詢
濱??h招聘教師工作咨詢電話為:縣人才中心0515~89196060,縣教育局人事科0515-84222407。
本次招聘相關政策由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濱??h教育系統(tǒng)2017年部分中小學(幼兒園)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2.濱海縣教育系統(tǒng)2017年部分中小學(幼兒園)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濱??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濱海縣教育局